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股份公告编号:2026-054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2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99.04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元/股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
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依据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25日。
2、授予数量:799.04万股。
3、授予人数:51名。
4、授予价格: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
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40%解除限售期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
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0%解除限售期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
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0%解除限售期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划公告日股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本总额的比
(万股)的比例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姜明磊副董事长303.75%0.30%
2杨瑾董事303.75%0.30%
3王秀英董事99.8812.50%1.00%
4李甲财务总监2.50.31%0.03%
5董娟董事会秘书30.38%0.03%
二、其他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其他核心
633.6679.30%6.34%
骨干(46人)
合计(51人)799.04100.00%8.00%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9人因离职、
自愿放弃及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为此,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调整为51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799.04万股。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人
员及其他核心骨干。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核实,本次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前6个月内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按照2026年6月25日收盘价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份额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799.0415781.045311.516989.062719.53760.95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