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告编号:2025-051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480万元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88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1442.8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3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向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盛药业”)提供借款490
万元人民币,该笔借款将于2025年8月27日到期,公司作为担保方,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041 号公告】。近日,春盛药业归还该笔借款本金10万元,并就480万元借款余额申请了续贷。2025年8月22日,春盛药业与贵阳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6年7月12日止,公司与贵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同时,春盛药业董事长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49%范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即反担保额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前,公司向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为289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为2880万元,未超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春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3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2、
2025-030号公告)。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持股51%,骆春明持股35.3751%,尹念娟持股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7934%
法定代表人骆春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84561633W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金藤大道注册地
15号
注册资本3102.0408万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经营范围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45818381.11238125702.2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47118332.23135059061.83
资产净额99405372.65103701536.07
营业收入8680920.32102837575.00
净利润-4296163.425551692.53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
债务人: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48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贵阳银行垫付的
有关费用以及贵阳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春盛药业应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偿付的而
由公司代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以及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盛药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1162.84万元(含本次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13.3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