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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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四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会议资料名称
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四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议案五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议案六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议案十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议案十一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
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
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
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大学城科创园 6号楼 8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万和国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部分董事、董事会秘
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四、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内容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4案》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5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6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10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11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制定了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即不超过 25644900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429.68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家电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13264.72 12222.51
2 智能家电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15544.24 14336.53
3 高分子改性材料产线建设项目 6278.15 5856.29
4 高性能磁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3688.29 3583.96
5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 3530.39 3530.39
6 补充流动资金 16900.00 16900.00
- 合计 59205.79 56429.68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资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并编制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合理、有效地回报股东,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编制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九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07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70944.25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51.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1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等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项目进展
1 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7795.90 7795.90 进行中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69.15 14569.15 已结项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976.88 5976.88 进行中
收购国太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
4 16000.00 16000.00 -
权并增资项目
5 泰国门封生产线建设项目 2950.74 2950.74 已结项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 合计 57292.67 57292.67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节余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金额为
14569.15 万元,已于 2026 年 1 月结项。截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该项目节余资金为 3739.08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节余资金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同时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且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739.08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转出当日的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项目“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为确保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将在转入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
理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三、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该项目形成节余资金尚未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与长远规划,公司拟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万朗磁塑,通过租赁场地建设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覆盖PVC密封材料、TPE/TPV弹性体、EPDM密封材料及回收再利用、硅胶密封
材料、功能母粒(阻燃、微球、纤维素等)、合成助剂等方向的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线,并按CNAS认可要求建设整机形式实验室与材料性能测试室,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挤出生产线、水下切粒设备、三转子连续改性机、高压反应釜中试线及
材料性能检测与整机测试设备等研发设备,围绕公司高分子改性材料业务方向开展配方验证、工艺放大与性能检测,进一步开发改性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将进一步加快新材料产品的业务发展壮大,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打通“研发-中试-量产”链条,缩短新材料产业化周期
新材料从实验室成果到规模化量产,需经过配方验证、工艺放大、性能测试、客户认证等多个环节,中试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过渡阶段。公司现有研发设施以实验室小试为主,缺乏中试规模的工艺验证条件,导致新材料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的周期较长、风险较高。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新材料业务补齐中试环节,打通“研发-中试-量产”链条,加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2、支撑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的持续发展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公司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相关产品主要面向公司家电零部件主业的原材料需求以及家电、汽车等下游领域。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仍需要不断研发创新改性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高分子改性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化之前均需完成中试验证与客户认证,中试平台建设是高分子改性材料业务规模化发展的必要前置条件,将进一步支撑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发展壮大。
3、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与检测验证水平
新材料产品的竞争核心在于配方体系与工艺控制能力,而配方的迭代优化高度依赖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本项目将按CNAS认可要求建设整机形式实验室与材料性能测试室,搭建VOC环境舱、热脱附-GC/MS、臭氧、摩擦系数、跌落、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能耗等检测能力,形成覆盖气味、雾化、VOC及整机可靠性的自主检测体系,减少对外部检测机构的依赖,提升研发迭代效率与数据可靠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高分子改性材料持续研发的需要,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与检测验证水平。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改性塑料属于我国新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高分子新材料、轻量化绿色化材料、高性能改性塑料”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端相继提出“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等理念。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政策文件,鼓励改性塑料等新材料在下游行业的产业化应用,发挥复合材料在节能、环保等性能上的优势。此外,在平台建设方面,国家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明确提出支持企业、产业园区联合科研院校等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的建设运营模式,实现中试平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政策导向,具有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基础与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深耕家电零部件领域,改性材料为家电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家电产品逐步向绿色、高端、智能、节能方向不断发展,家电主机厂对家电零部件配套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材料改性方面进行了长期投入和持续攻关,在高分子材料配方设计、挤出造粒工艺及下游应用验证方面具有一定技术积累,并在此过程中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素质过硬、专业高效的技术人才,公司将以多通道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持续强化公司的人才储备。因此,扎实的研发基础和充分的人才储备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行业需求增长、客户资源丰富为未来相关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了市场基
础
家电是改性塑料第一大下游应用领域,占改性塑料消费量的比重约37%,家电与汽车领域合计占比约52%。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6年至2024年,我国改性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塑料产量由1563万吨提升至3002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50%。2024年我国和全球的塑料改性化率分别为23.54%和49.50%,我国改性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除此之外,公司客户资源丰富,与国内外众多家电主机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公司积累大量优质客户及合作伙伴为本项目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后续产业化应用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
(四)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万朗磁塑,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全资子公司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有厂房实施。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周期本项目总投资为4015.2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39.08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转出当日的余额为准),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4015.27 100.00%
1.1 工程费用 3843.47 95.72%
1.1.1 建筑工程费-场地装修 24.62 0.61%
1.1.2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 3818.85 95.11%
1.2 预备费 114.57 2.85%
1.3 厂房租赁费 57.23 1.43%
2 项目总投资 4015.27 100.00%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六)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为建设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服务公司新材料产品的开发创新,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七)项目报批情况
本次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
关于设立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择机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规定由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
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
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签署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程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0、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11、除第4、5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的有效期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