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证券简称:邦基科技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 5号白金广场 A座 1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07225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057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张洪超先生为
1.0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9061333099.8795是
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序号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选举张洪超先生为第二
1.0142203079.4346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议案1.0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伟、王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