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9证券简称:上海亚虹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要求,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