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
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96309份。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
分股票期权合计196309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及授权
1、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鉴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6309份。
1本次注销不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事宜。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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