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中未能归属的权益份额共计104016股予以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9月2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和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241499)中所持有的 11699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0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3546193),过户价格为 82.35元/股。过户完成后,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69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256%。
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1年11月12日,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5、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1月12日届满。2026年8月18日,管理委员会同意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未能归属的权益份额共计6397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和2020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241499)中所持有的 5584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1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0年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3625400),过户价格为 93.46元/股。过户完成后,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84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22%。
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1年12月11日,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5、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2月11日届满。2026年8月18日,管理委员会同意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未能归属的权益份额共计4004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二、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持有人各归属批次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鉴于部分持有人因离职而失去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部分考核年度因公司层面当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导致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1月15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维护全体中小股东利益,基于公司有权单方面决定管理委员会前期已无偿收回的持有人各归属批次未能归属部分的具体处理方式,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已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的未能归属的权益份额共计10401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同时,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持有人未有货币出资,故本次回购价格为0元/股,公司无需就本次回购支付现金对价。
三、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
104016股,变更为465878739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465982755-104016465878739
总计465982755-104016465878739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未考虑2026年7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引致的股份变动及后续至股份实际回购注销日期间相关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中未能归属股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除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