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证券简称:科华控股公告编号:2025-03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6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7.68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2516084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942%
实际回购金额29989925.9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35元/股~12.4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68元/股(含),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2025年5月19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16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2%,回购最高价格为
12.4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0.35元/股,回购均价为11.92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9989925.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次股份回购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7153942.4436589551.8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886259497.5619074875098.1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3462050.7038622891.99
股份总数193577988100.00194407705100.00
注: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1886156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上市流通,上述限制性股票股份性质由限售条
件流通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829717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3577988股增加至194407705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516084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