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海通发展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27601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25元,并于 2023年 3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4127601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148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
截至 2026年 9月 13日,公司总股本 13751082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52545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2562834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曾而斌、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王爱金,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33002082股,占公司 2026年 9月 13日总股本的 67.85%。
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时出具的承诺,因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价存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情况,上述股东自愿延长 6个月股份锁定期。
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6年 9月 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127601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14841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276015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3年 5月 4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 610885022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二)2024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909596688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2026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373212535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四)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先后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激励计划在授予、归属、回购注销及行权环节导致公司股本变动。上述股权激励股份不属于本次首发限售股东所持股份,不纳入本次解除限售范围,不影响本次首发限售股东的解禁股份数量。各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
1、除《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
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群航、星海贸易、王爱
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
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三)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正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完成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33002082股,全部为首发限售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9月 2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首发限 剩余首发
持有首发限售 本次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售股占公司 限售股数
股数量(股) 通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量(股)
1 曾而斌 795636398 57.86% 795636398 0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64446825 4.69% 64446825 0
合伙)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54462106 3.96% 54462106 0
4 王爱金 18456753 1.34% 18456753 0
合计 933002082 67.85% 933002082 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曾而斌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平潭群航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为曾而斌控制的企业,王爱金为曾而斌岳母;
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王爱金为曾而斌的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933002082
合计 933002082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份数量(股) 变动股份数量(股) 变动后股份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52545451 -933002082 1954336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2562834 933002082 1355564916
合计 1375108285 0 1375108285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