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圣晖
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晖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2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30日募集资金累投资总额计投入金额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
143764.4243764.4243988.47[注1]
资金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29.312539.501068.83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866.652230.802238.25[注2]
合计50860.3848534.7247295.55
[注1]和[注2]: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高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系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延期后达到预定可序号募投项目名称状态的日期使用状态的日期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及通风工程等已全部建设完成,原定于2025年8月完成的竣工验收,因专家论证、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申报审查延期等原因,预计延迟至2026年2月完成。由于研发中心内部二次装修工程需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加之配合技术优化,调整二次装修部分规划设计,导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预期相比有所滞后。为确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继续稳步实施,公司经审慎考虑,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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