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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2-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65证券简称:荣晟环保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76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晟包装”)、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荣晟包装”)、

江苏荣晟环保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荣晟纸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

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以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保额被担保本次新度占上担保方方最近截至目担保预是否是否担保增担保市公司被担保方持股比一期资前担保计有效关联有反方额度最近一例产负债余额期担保担保(亿元)期净资率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荣晟嘉兴荣晟

100%12.62%0.005.0022.40%否否

环保包装自股东大会审荣晟安徽荣晟议通过

100%67.91%0.002.008.96%否否

环保包装之日起

12个月

内荣晟江苏荣晟

100%/0.008.0035.84%否否

环保纸业

注:江苏荣晟纸业系2023年6月新设立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兴荣晟包装

1、公司名称: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32430735F

3、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333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04899762.86445709827.66

负债总额14532193.1456243940.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14532193.1456243940.48

净资产390367569.72389465887.18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98591173.07265881976.67

净利润17510060.25-901682.54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二)安徽荣晟包装

1、公司名称: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8NDLKP2Y

3、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滁州大道985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

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商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28265775.92267486636.28

负债总额48047842.22181647620.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40812942.22171729770.62

净资产80217933.7085839015.33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632141.0946326846.37

净利润-1030357.83-13074968.37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江苏荣晟纸业

1、公司名称:江苏荣晟环保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CPDXA2283、成立日期:2023年 6月 28日

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炮车街道春兴路南、太湖大道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技术推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

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江苏荣晟纸业系2023年6月新设立公司,尚未开展经营,

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实际发

生总额0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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