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证券简称:荣晟环保公告编号:2025-098
转债代码:113676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53231227.8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在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3928065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2562114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360356.7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9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