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证券简称:荣晟环保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3676债券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54727337.60元(含税)
调整为154624131.6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2622828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14743932股后的股本数为257878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727337.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于20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转股期起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1890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890股。
(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39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257878896股调整为257706886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624131.6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