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证券简称:荣晟环保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3676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12月25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晟宇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志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的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郭志仁先生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
《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之间
存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资金存贷款业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与民星纺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200.00万元;与平湖农商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存款余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冯晟宇先生、张云华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14: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
《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