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证券简称:荣晟环保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3676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03695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7865
份总数的比例(%)(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晟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出席了会议;副总裁赵志芳先生、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40177871 99.8634 185065 0.1318 6595 0.0048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40288546 99.9423 69785 0.0497 11200 0.0080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40183656 99.8675 180675 0.1287 5200 0.0038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40178171 99.8636 181065 0.1289 10295 0.0075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40178171 99.8636 180970 0.1289 10390 0.0075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3988206 99.2040 181760 0.7516 10700 0.0444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
104428865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
34739590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101520184.524218067515.042752000.4331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60180188.84037039510.392052000.7677
通股股东市值50万
以上普通股41340078.941311028021.058700.0000
股东(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补选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12398900699.20731850650.765365950.0274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2025年前
3三季度利润分2399479199.23131806750.747152000.0216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2398930699.20861810650.7488102950.0426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52398930699.20861809700.7484103900.0430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
6年度日常关联2398820699.20401817600.7516107000.0444
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3、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晶、丁宇宇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