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主体及“荣23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1
东方金诚公告【2026】0128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023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荣23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2025年4月17日,东方金诚对荣晟环保主体及“荣 23 转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荣 23 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结果自评级报告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2026年2月7日,荣晟环保发布《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荣23转债”的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6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荣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荣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荣23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荣23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2026年3月25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荣23转债”,“荣23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摘牌。
鉴于公司已将未转股的“荣23转债”全部赎回,且“荣23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摘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荣晟环保主体及“荣23转债”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荣晟环保主体及“荣23转债”的评级结果。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1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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