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证券简称:莎普爱思公告编号:临2025-03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7091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5.827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黄明雄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林弘立先生、汪为民先生、吴建国先生及
独立董事颜世富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明雄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林秀松先生、副
总经理徐洪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82180 99.5784 385020 0.3966 24329 0.0251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96681980 99.5782 384470 0.3960 25079 0.0258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83644 99.5799 383720 0.3952 24165 0.0249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79344 99.5755 387320 0.3989 24865 0.0256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81644 99.5778 385120 0.3967 24765 0.0255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90844 99.5873 376620 0.3879 24065 0.0248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81224 99.5774 379320 0.3907 30985 0.03198、议案名称: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83324 99.5796 376620 0.3879 31585 0.0325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6684844 99.5811 375220 0.3865 31465 0.032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同意反对弃权
案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关于
2024年
4年度利107787072.337638732025.9937248651.6687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
7年度董107975072.463837932025.4568309852.0795
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5年
8度董事、108185072.604737662025.2756315852.1197
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9师事务108337072.706737522025.1816314652.1117
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莎普爱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本次股东大会需普通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4、7、8、9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卢昶宪、郭一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