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9证券简称:兰石重装公告编号:2026-03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544506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0.099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富永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车生文、杜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三位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武锐锐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3220420 99.8120 870669 0.1330 359600 0.0550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3217420 99.8115 863069 0.1318 370200 0.0567
3、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3219120 99.8118 867269 0.1325 364300 0.0557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3181820 99.8061 923169 0.1410 345700 0.0529
5、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3123260 99.7971 907129 0.1386 420300 0.0643
6、议案名称: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2990060 99.7768 960729 0.1467 499900 0.0765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2926660 99.7671 1008729 0.1541 515300 0.0788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52946760 99.7701 1009329 0.1542 494600 0.075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4关于2025年度利润5111962497.57799231691.76213457000.6600
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
5到实收股本总额三5106106497.46619071291.73154203000.8024
分之一的议案关于计提2025年度
6资产减值准备的议5092786497.21199607291.83384999000.9543
案
7关于2025年度董事5086446497.090910087291.92545153000.9837
薪酬情况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董事5088456497.129210093291.92664946000.9442
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的议案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治林、张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