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浩业 EPC 募投项
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公司”)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兰石重装盘锦浩业 EPC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478.9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2 元,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1序号项目名称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
盘锦浩业360万吨/年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1有限公司兰州104080406600拟注销
重油加氢 EPC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中信银行股份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2 废煤焦油提质改造 EPC 有限公司兰州 8113301012400119847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分行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甘肃银行股份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3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有限公司兰州61010180200006140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目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4有限公司兰州18530000000256388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兴业银行股份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5有限公司兰州612010100100752481已注销
行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浙商银行股份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6有限公司兰州8210000410120100046948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浙商银行股份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7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有限公司兰州8210000210120100080558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纳米氧化锌 EPC 项目 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兰州兰石超合金新
8有限公司兰州8113301013900150015已注销
设项目材料有限公司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募集调整后募集已投入募集投入募集项目建设进项目名称是否新设项目总额号资金金额资金金额资金金额资金进度度已完成
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115000.0
1否32000.0032000.0031289.5897.78%95%
油加氢 EPC项目 0本次拟终止
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
120000.0
2 废煤焦油提质改造 EPC 否 28000.00 10462.94 10462.94 100% 已结项
0
项目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
3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否34954.0034000.0026954.0826954.08100%已结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35991.00
4否39000.0035991.0035991.00100%不适用
行贷款(注1)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
7072.9399.94%
5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是(注2)20000.00—7068.87已结项
(含息)(注3)
纳米氧化锌 EPC项目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17558.4191.46%
6是(注4)23124.49—16059.60已结项
设项目(含息)(注5)
1512.00
7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100%不适用(含息)
合352078.4
129991.00130039.36129338.0799.46%
计9
注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并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调整。
注2: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此次变更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缩减至
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投入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 5000 吨/年纳米氧化锌 EPC 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 3:甘肃银石 EPC 项目已于 2024年 12月 28 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7.97(含息)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注4: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 50 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 EPC 项目已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5: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拟终止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油加氢 EPC 项目(以下简称“盘锦浩业 EPC 项目”)
原设定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1月,项目合同金额115000.0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1289.58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部分募集资金已全额回款。尽管项目剩余收尾工程未能依照原定计划推进,但项目主体部分经济效益已实现前期预期目标。
项目收尾工程长期停缓建,系业主方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浩业”)自身经营及发展规划相关因素所致。自项目停工以来,公司持续多次与盘锦浩业开展对接沟通,对方结合自身经营现状与发展定位反馈,暂无法明确项目收尾工程复工的具体时间节点。为妥善应对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公
3司先后于2024年4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3月28日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6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该 EPC 项目延期相关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4-025、临 2025-027、临2026-013),当前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调整至2027年3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维持95%未发生变动。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1289.58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7.78%,剩余募集资金
815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二)项目拟终止的原因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辽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盘锦浩业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盘锦浩业清算组担任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同时,公司根据《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已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债权申报。
鉴于盘锦浩业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已无能力统筹落实各项资源,无法对项目后续复工事宜提供有效保障与明确规划。加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已达95%,项目经济效益已达预期,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拟终止盘锦浩业 EPC项目的建设。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盘锦浩业 EPC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15.00 万元。在本次终止项目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815.00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业主方整体发展情况,在充分评估后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
4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油加氢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油加氢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兰石重装盘锦浩业 EPC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兰石重装盘锦浩业 EPC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浩业 EPC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奇尹龙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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