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虹)
2025年度,作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周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独立作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履历
本人周虹,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经济管理类学科的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时,本人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于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情况,未发生在议案表决时弃权或反对的情形。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参与了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公司持续完善和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各项业务持续正常开展;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点、财务数据以及年度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赴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审计工作、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议材料,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面谈、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相关人员均积极配合,在相关会议前及时提供议案及相关材料,为独立判断和审慎表决奠定了坚实基础,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2024及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度,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劳动管理法规政策。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能够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任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核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审查提名与聘任程序后,本人认为其具备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勤勉、谨慎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虹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