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虹女士、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周琦女士3名成员组成。其中,周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周虹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2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月21日的议案》。
审议: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4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月25日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9、《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公司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审议:
2025年8
3委员会第十一次会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月27日
议2、《公司2025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审议:
2025年10
4委员会第十二次会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29日
议2、《公司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升级,取消了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并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能,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听取内审部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各位委员充分利用其专业能力及丰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宝贵的意见,有效地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履职,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不断推动公司提高整体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虹、程益群、周琦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