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3证券简称:福斯达公告编号:2025-04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起路398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05720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9.798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葛水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张远飞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阮家林、财务总监黄正杰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383180 99.8291 179600 0.1624 9300 0.008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对外
1投资的议42310069.133917960029.346493001.5197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野、叶雨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