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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颖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价格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2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2、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拟

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的异议。2026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28)。

3、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5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4、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6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共计41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

334.30万份股票期权已于202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6、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人民币96.16元/份调整为人民币96.00元/份;同时,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10月2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并以人民币96.00元/份的行权价格向5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0.70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6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并于2026年7月8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事项。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公司派息时,行权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 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价格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96.00元/份(即P0-V=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人民币96.16元/份-每股的派息额0.16元)。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价格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价格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价格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截至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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