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2025年度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318号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新泉股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金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00股,发行价为每股 24.07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7,771,233.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01号文《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按照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 元,共计1,160.00万张,募集资金人民币1,1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490,566.04元,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金额1,151,509,433.9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17日汇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的40607010010004977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3,844,000.0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开立的110502021900131631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08,156,00.00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339,509,433.96元。贵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为1,16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8,490,566.04元,律师费用不含税金额1,214,769.46元,会计
师费用不含税金额471,698.11元,资信评级费用不含税金额377358.49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金额 545,2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48,900,324.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人民币元)
2024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83,379,550.27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83,753,184.97
减:手续费 662.53
加:利息收入 374,297.23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0.00
2、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人民币元)
2024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32,747,293.29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32,858,892.00
减:手续费 5.00
加:利息收入 111,603.71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0.00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3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和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519903574210701 2020-12-28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1050202290888888 2020-12-29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储存方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51727700000911 2020-12-28 154,150,000.00 0.00 已销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1290000001803 2020-12-28 208,832,133.33 0.00 已销户
合计 1,187,771,233.33 0.00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储存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406070100100049776 2023-8-17 303,844,000.00 0.0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1105020219001316316 2023/8-17 508,156,000.00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999010303210605 2023-8-17 339,509,433.96 0.00 已销户
合计 1,151,509,433.96 0.00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8,900,324.88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合计的差额部分为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71,475,809.00元,公司于 2021年1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1,475,809.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0年12月22 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15 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已置换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728,200.00 372,728,200.00 26,069,647.00 26,069,647.00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52,060,900.00 452,060,900.00 45,406,162.00 45,406,162.00
合计 824,789,100.00 824,789,100.00 71,475,809.00 71,475,809.00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147.58万元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置换。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300,208,251.34元,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98,792,538.4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15,712.8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 2023年8月23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3 年9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A15099 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98,792,538.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 678,741,400.00 508,156,000.00 125,718,374.10 125,718,374.10
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 361,627,200.00 303,844,000.00 173,074,164.39 173,074,164.39
合计 1,040,368,600.00 812,000,000.00 298,792,538.49 298,792,538.49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15,712.85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15,712.8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8,490,566.04 0.00 0.00
2 律师费用 1,214,769.46 743,071.35 743,071.35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471,698.11 0.00 0.00
4 资信评级费用 377,358.49 377,358.49 377,358.49
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545,283.02 295,283.01 295,283.01
合计 11,099,675.12 1,415,712.85 1,415,712.85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00,208,251.34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1 化 Y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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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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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出报告使用,其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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