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牌厨
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牌厨柜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及股份登记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号),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17,513股新股。公司向控
股股东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潘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温建怀、潘孝贞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17,513 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出具《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向建潘集团及温建怀、潘孝贞发行的10,017,513股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变更为154,581,556股。
(二)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8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
公司股份总数由154,581,556股减少至154,256,88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
144,239,3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17,513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建潘集团、温建怀和潘孝贞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017,51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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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金牌厨柜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章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的承诺;金牌厨柜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金牌厨柜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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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黄燕董
黄熙黄实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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