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
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温建怀先生、潘孝贞先生、温建北先生、顾金成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崔丽丽女士、朱爱萍女士、陈瑞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温建怀先生、潘孝贞先生、温建北先生、顾金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崔丽丽女士、朱爱萍女士、陈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潘孝贞、章颖薇、崔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