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张章先生、独立董事张辉玉先
生和副董事长张效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章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在任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就
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听取汇报,沟通情况,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2025年3月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关于2024年报审计进度及相关问题沟通
28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第六届董事会审计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13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4月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3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年8月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8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10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月24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为年报审计工作提供了必要支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积极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关于公司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2025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治理制度,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有效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沟通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和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审议了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治理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章、张辉玉、张效伟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