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司(含 A、B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4月14日及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天健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天健出具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
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天健进场前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符合公司要求,人员配置合理。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天健项目工作组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大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交流。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天健初步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