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证券简称:弘元绿能公告编号:2024-00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4年1月26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相关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该等支付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