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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1-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86证券简称:华正新材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13639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35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等,已实际为杭州华聚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6315.83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杭州华聚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余杭支行”)近日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杭州华聚与中国银行余杭支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0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

1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23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17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

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1幢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生产。蜂窝状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592.3431176.74

净资产10889.3911549.86

负债总额18702.9419626.88

资产负债率63.20%62.95%

其中:8000.004000.00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7656.4218613.71

2021年度2022年1-9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2营业收入30514.1722527.45

净利润1130.19654.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本合同中债权确定期间:2022-11-28至2023-11-27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券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500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

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

3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772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925.2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19%。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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