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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0-25 查看全文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4

第三章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4

第四章附则.............................................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

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

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

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

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

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

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第九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

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一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

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投资部是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主要负责部门,公司各部门为业务配合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门。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向证券投资部提交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申请,并将申请文件、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证券投资部,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

进行审核,书面出具审核意见,必要时可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核;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申请文件中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由公司证券投资部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

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七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浙江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附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修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附件1: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报证监局)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不得含有任何国家秘密信息。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登记内容

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的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是□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年度报告是□否□

属信息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是□否□

一季度报告是□否□

三季度报告是□否□

临时报告是□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重大交易是□否□

类型日常交易是□否□

关联交易是□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重大诉讼、仲裁是□否□

客户名称是□否□

供应商名称是□否□

核心技术信息是□否□

对外投资信息是□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是□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是□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是□否□

(四)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是□否□

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秘书:(签字)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附件2:

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填报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保密商务信息□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是□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属信年度报告是□否□

息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是□否□

一季度报告是□否□

三季度报告是□否□

临时报告是□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类型重大交易是□否□

日常交易是□否□

关联交易是□否□

重大诉讼、仲裁是□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客户名称是□否□

供应商名称是□否□

核心技术信息是□否□

对外投资信息是□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是□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是□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是□否□其他(注:请附后注明)

(四)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是□否□

(五)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是□否□其他方式公开

(六)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注:请附后注明)主要理由

(七)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注:请附后注明)可能产生的影响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注:请附后注明)

(九)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注:请附后注明)登记的事项

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秘书:(签字)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附件3:

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填报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保密商务信息□

(一)暂缓披露的方式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是□否□

暂缓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二)暂缓披露信息所属信年度报告是□否□

息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是□否□

一季度报告是□否□

三季度报告是□否□

临时报告是□否□

(三)暂缓披露信息的类型重大交易是□否□

日常交易是□否□

关联交易是□否□

重大诉讼、仲裁是□否□

客户名称是□否□

第1页共10页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供应商名称是□否□

核心技术信息是□否□

对外投资信息是□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是□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是□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是□否□其他(注:请附后注明)

(四)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是□否□

(五)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是□否□其他方式公开

(六)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注:请附后注明)主要理由

(七)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注:请附后注明)可能产生的影响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注:请附后注明)

(九)恢复披露情况(如适是□否□用)(注:填入“是”的,进一步说明恢复披露时间)

(十)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注:请附后注明)登记的事项

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秘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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