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纪东)
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纪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独立董事增选工作。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增选工作,选举梅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四名,另三名为王辉先生、纪同臻先生和梅宁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纪同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纪东,男,汉族,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本人自2021年11月11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海尔集团工业园筹建办公室会计,青岛海尔集团董事会秘书,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锦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科合成油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独董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专门会议会情况情况独立董事是否连续姓名本年应参出席独董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加董事会专门会议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自参加会会的次数次数的次数议纪东66300否41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现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召开前,本人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积极、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续聘
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
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所有议案均持同意意见,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沟通,了解财务数据和审计工作内容等;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营治理状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章制度、督促董事会积极落实股东会决议事项,有力维护了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充分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其中,本人参与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方面的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促进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参观研发中心、样品室、生产车间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前往公司在印尼的新建工厂实地调研,督促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主动征求意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全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相关事件发表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前,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进行了核实;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关联交易内容,并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审机构。本人认为,年审机构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增选聘任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绩效薪酬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
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利用自己多年公司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为董事会提供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秉承认真、勤勉、谨
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纪东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