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2)14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己事先详细审阅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并昕取了相关说明。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结论以及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基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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