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6-002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期预计额是否有反本次担保金额)度内担保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2000.00万元9480.00万元是否南鲁新”)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90296.17(不含本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2.95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6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企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济南鲁新在企业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25-029 号、
2025-034号和2025-041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持股100%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焦召明统一社会信用
9137018157557438XD
代码
成立时间2011-07-08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城东工业园三涧大道东侧、古月路注册地南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配件、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的设计、
开发、生产及销售;机床配件的生产、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经营范围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2025年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94612279.79427180569.24
主要财务指标负债总额193011372.70152756275.05
(元)
资产净额301600907.09274424294.19
营业收入279990639.79404529656.55
净利润25746746.7847135958.9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20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担保范围: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和支付的本金(包括借款
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
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
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贷
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0296.17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