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汇得科技股票代码:603192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六年三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5607064股
2、发行后总股本:167361481股
3、发行价格:22.6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9999999.60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2636420.6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25607064股
2、股票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15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目录
特别提示..................................................2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5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6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7
四、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8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31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1
第五节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2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2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3
第七节备查文件..............................................34
一、备查文件...............................................3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34
三、查阅时间...............................................34
四、信息披露网站.............................................34
3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汇得科技/发行人/公司指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审计机构发行人律师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象发行股东会指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发行方案》指承销方案》《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认购邀请书》指请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普通股、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Huid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汇得科技股票代码60319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注册资本14175.4417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662478847M董事会秘书李兵邮政编码201512
联系电话021-37285599
公司传真021-37285396
公司网址 www.huide.com
电子信箱 hdkj@huide.com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主营业务 成革用聚氨酯(PU浆料)、以及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和热塑性聚
氨酯弹性体(TPU)、聚酯多元醇和新能源电池用聚氨酯制品。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营业范围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5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已经完成,尚待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长期以来的主营业务为聚氨酯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和聚酯多元醇。伴随公司发展及市场需求的演变,公司近年来拓展了聚氨酯新能源成品制件,热熔胶等不同的聚氨酯系列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打造“汇得”品牌的聚氨酯产品。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根据聚氨酯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变化,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核心,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配方,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定制化,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的优良性和稳定性。
同时,公司通过自有的销售渠道及时了解下游客户及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情况,自内打通销售与研发部门的反馈机制,基于技术服务产品,产品服务客户的研发逻辑,为下游和终端客户提供“产品+技术”的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为聚氨酯系列产品,其中最主要的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简称“革用聚氨酯”,又称为“PU 浆料”。除革用聚氨酯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含聚氨酯改性体),聚酯多元醇和新能源制件。其中,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是用于生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主要原料。聚酯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的中间产品,主要为公司自用,同时有部分对外销售。
6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决策下列事项: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
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2026年1月19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2026年2月4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向上交所报送《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时确定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投资者名单》”),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150名特定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拟发送投资者名单》中共计150名特定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包括截至2026年1月20日发行人前20大股东中的16家(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55家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28家证券公司、2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9家其他投资者,共计150名特定对象(未剔除重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启动发行后(2026年2月4日)至申购日(2026年
2月9日)上午12:00期间,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15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经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投资者姓名/名称
1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UBS AG
3卢大光
4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董易
8序号投资者姓名/名称
8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李航
11张宇
12丁志刚
13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发行价格确定、获配股份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经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2)询价申购情况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全程现场见证下,2026 年 2 月 9 日(T 日)上午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26份申购报价单及相关申购材料。除1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作为无效申购剔除外,其余25家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
上述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是否足额序申购金额是否为有询价对象名称格(元/缴纳保证号(万元)效申购
股)金
9申购价是否足额
序申购金额是否为有询价对象名称格(元/缴纳保证号(万元)效申购
股)金
1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2.002000是是
2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293000是是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
324.012380是是
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502800是是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23.402500是是
晅瀚卓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王晓峰22.672000是是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592000不适用是
8石晓霞21.592000是是
24.302000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
923.493000是是
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2.424000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658180不适用是
11卢大光21.5910000是是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21.662200
12是是
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5921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21.802000
13是是
成长基金21.593000
22.662000
14杨岳智21.802500是是
21.593000
22.853052
1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22.314765
23.3883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22.3810400
23.282000
17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22.283000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23.502000是是
指南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22.282513
19是是
智选6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753213
23.673800
2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318830不适用是
22.5115900
23.592250
2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否否
23.394150
22刘用旭22.222000是是
24.193882
2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23.5112549
10申购价是否足额
序申购金额是否为有询价对象名称格(元/缴纳保证号(万元)效申购
股)金
22.4918754
24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2.832000是是
2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2.132800不适用是
26陈学赓22.222000是是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5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以22.65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25607064股,认购总金额为579999999.60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份及认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2450329999992.956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
2105077223799985.806
增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40397125489992.056
4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3620327999997.956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8300219999995.306
-指南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6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132450329999992.956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110375224999982.806
晅瀚卓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6445982999996.356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9845488299983.106
10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300219999995.306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4746130519991.656
12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88300219999995.306
13王晓峰88300219999995.306
14杨岳智88300219999995.306
1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155015890107.506
11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合计25607064579999999.60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864289股(含本数)(为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58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21.59元/股,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42526325股(含42526325股)。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560706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999.60元,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2月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21.59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
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65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
12价的比率为104.91%。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且符合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99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7363578.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72636420.68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2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汇得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102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止,东方证券已收到共 15 家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579999999.60元(大写:伍亿柒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陆角整)。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6年2月12日,东方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尚未
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13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103 号),截至 2026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0706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2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6357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636420.68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60706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47029356.68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25607064股股份已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一)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十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607064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5名。
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1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
注册地址
25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 Zhang Ning
注册资本59895.545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76234181X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经营范围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
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324503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称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办公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万众国际 B 座 1702 室法定代表人吴竹林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6MA6U7RQL4C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05077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1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5540397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1室办公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1室法定代表人陈骏德
注册资本1301.005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7MA6TX9JW1U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经营范围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236203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叠桥路456弄137-138号四层41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 SOHO 东区-B 座 1903A法定代表人王军国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210163H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经营范围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8300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名称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星海湖北路666号星海豪庭3#注册地址
楼一单元101-6室
16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196号金控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余恺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200MABQ0PNJ02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
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获配数量1324503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7206室(上海泰注册地址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3A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超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2437376XY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10375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层法定代表人赵明浩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664459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经营范围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898454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02单元法定代表人李毅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88300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
金大厦 A 座 506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财智中心 B1 座法定代表人唐泳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1347461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8名称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 号楼 A 座 12 楼 1202-2-15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 88 号 C1 栋 5 楼法定代表人罗江涛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MA6T1TR51K
一般项目:商务秘书服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经营范围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8300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王晓峰姓名王晓峰
身份证号330226************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获配数量88300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杨岳智姓名杨岳智
身份证号44052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获配数量883002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30层法定代表人庄园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经营范围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701550股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9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做出的承诺等文件,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
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王晓峰、杨岳智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20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指南行
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
定的私募基金,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或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5、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21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4 是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精选
2 专业投资者 I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
5 专业投资者 I 是
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
6 专业投资者 I 是
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
7 专业投资者 I 是
卓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2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C4 是
13 王晓峰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4 杨岳智 C4 是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经核查,上述15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
22本次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
序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号),符合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事项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3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方案》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
4、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
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4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证券代码:60319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5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号(股)(%)(股)
1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940000034.85流通股-
2颜群3120000022.01流通股-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31690000011.92流通股-限合伙)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65000004.59流通股-(有限合伙)
5阳辉4639000.33流通股-
6许利民2188000.15流通股-
7 UBS AG 217059 0.15 流通股 -
MERRILL LYNCH
81801990.13流通股-
INTERNATIONAL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
91767000.12流通股-
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1632000.12流通股-
-万能产品3
合计10541985874.37-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性质号(%)(股)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
14940000029.52流通股-
公司
2颜群3120000018.64流通股-
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
31690000010.10流通股-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
465000003.88流通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性质号(%)(股)
诺德基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5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60041.06限售股1766004
-诺德基金浦江12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613245030.79限售股1324503
限公司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
713245030.79限售股132450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
812362030.74限售股1236203
公司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
911037520.66限售股1103752
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
10公司-博成定增精选私10507720.63限售股1050772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11180573766.817805737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56070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7四、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A11342 号、信会师报字[2024]ZA11163 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2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3.12.312024.12.312025.9.30
资产总计229140.46234027.43223582.75227628.98
负债总计89540.8389730.9968369.8768226.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9599.63144296.44155212.88159402.06
股东权益合计139573.06144296.44155212.88159402.0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01725.84271189.89267092.29189050.42
营业利润5562.595861.3613741.118895.43
利润总额5551.465806.6213757.488833.07
净利润6191.766387.5812455.987613.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1.766387.5812455.987613.94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8.876146.1911361.837326.0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32.9023911.572791.441873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26.08-3975.07-4934.12-11286.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3.56-11144.56-4135.34-1449.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16.318843.73-6232.536005.72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项目
2022.12.312023.12.312024.12.312025.9.30
流动比率(倍)1.972.032.612.59
28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项目
2022.12.312023.12.312024.12.312025.9.30
速动比率(倍)1.581.622.082.10
资产负债率(合并)(%)39.0838.3430.5829.9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106.986.844.05
存货周转率(次)9.549.088.746.64
总资产周转率(次)1.241.171.170.8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411.720.201.32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00.64-0.440.42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数,2025年1-9月数
据已年化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平均数,2025年1-9月数据已年化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29113.89万元、234027.43万元、
223582.75万元和227628.98万元,整体保持平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
规模分别为89540.83万元、89730.99万元、68369.87万元和68226.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组成,负债规模减少主要系公司主动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08%、38.34%、30.58%和
29.97%,流动比率分别为1.97倍、2.03倍、2.61倍和2.5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58倍、1.62倍、2.08倍和2.10倍。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持续改善所致。
(3)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10、6.98、6.84和4.05,存货周转分别为9.54、9.08、8.74和6.64,公司周转能力整体较为稳定。
29(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6176.71万元、6387.58万元、12455.98万元和7613.94万元。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强。
(5)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金额为5732.90万元、
23911.57万元、2791.44万元和18732.8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均为正向现金流,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26.08万元、-3975.07万元、-4934.12万元和-11286.49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系公司当年进行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3.56万元、-11144.56万元、-4135.34万元和-1449.60万元,公司各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增减波动所致。
30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副董事长(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鲁伟铭
保荐代表人:胡楠栋、石一鸣
项目组成员:董必成、李鹏、曹积泰、陈飞宇、霍志诚、侯鑫泽、徐万里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李攀峰、沈晨、彭佳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黎、周琦慧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31第五节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东方证券签署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承销协议》。东方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指定胡楠栋和石一鸣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胡楠栋:现任东方证券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或负责神马电力 IPO、菲利华非公开发行、纳思达非公开发行、电广传媒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石一鸣:现任东方证券董事,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或负责项目包括神马电力 IPO、菲利华 IPO、中国一重 IPO、菲利华非公
开发行、浙报传媒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拥有丰富的改制、重组、融资经验及项目沟通协调能力。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2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联系电话:021-37285501
联系人:李兵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5(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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