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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保荐人上市公司简称润本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晓、刘令上市公司代码603193报告年度2024年度报告日期2025年4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号)核准,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本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606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5479.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122.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510Z0017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润本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在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持续督导工

作计划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保荐人已与润本股份签订《保荐协议》,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案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润本股份经营情况,对润本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度,润本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明的违法违规事项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2024年度,润本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在持

5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诺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份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7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员遵守行为规范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润本股份内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查,润本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的规范运行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份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充分理由确信

9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润本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保荐人对润本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10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易所报告的情形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年度,润本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1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2024年度,润本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2024年度,经保荐人核查,润本股份

13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142024年度,润本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况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保荐人已制定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并

15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开展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2024年度,润本股份不存在需要进行专

16

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交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已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17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市公司资源的制度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已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

18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

19募集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

诺事项了持续关注,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保荐人将持

20项,并发表意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润本股份自上年度初起至本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润本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经核查,润本股份在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晓刘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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