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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保荐人上市公司简称润本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晓、刘令上市公司代码603193报告年度2025年度报告日期2026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号)核准,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本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606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5479.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122.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510Z0017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润本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在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持续督导

应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保荐人已与润本股份签订《保荐协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2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交易所备案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了解润本股份经营情况,对润本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2025年度,润本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4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度,润本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在

5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承诺等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承诺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

7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润本股份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8了核查,润本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充分理

9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由确信润本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述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保荐人对润本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交易所报告的情形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2025年度,润本股份及其控股股东、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11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况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5年度,润本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12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况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2025年度,经保荐人核查,润本股份

13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

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1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2025年度,润本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

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制定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

15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2025年度,润本股份不存在需要进行

16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上交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已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17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

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已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

18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

19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保荐人将

20项,并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润本股份自上年度初起至本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已于2025年9月取消监事会并免去监事职务)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润本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经核查,润本股份在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晓刘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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