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力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在全球设立多家海外子公司,涉及美元、欧元、日元及其他多种外币收付汇交易,为防范、减少因人民币与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及其带来的经营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及子公司适度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公司涉外经营注入稳定性,持续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情况预测,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的收付汇金额,折合
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金额均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若超过上述交易金额额度的,则应按照《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的交易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行情走
势与预计发生偏离,导致相应业务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判断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套期保值原则,以日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履约风险: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情形或会造成公司损失,
例如其不能如约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等。
2风控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在选择交易对手方时将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
有过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并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金融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金融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
4、其他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风控措施:公司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额度和交易品种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所确定,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
□是□否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中力股份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3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在具体决策和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需严格防范各类风险,并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琦胡伊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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