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证券简称:公牛集团公告编号:2026-02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由20.87元/股调整为
18.97元/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由23.23元/股调整为
21.33元/股;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由23.84元/股调整为
21.94元/股。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的议案》,现将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年6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注销。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注销。
7.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
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9.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10.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11.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
1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6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
6.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7.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
9.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的议案》。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
6.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各期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各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为(P0-V)=(20.87-1.90)
=18.97 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为(P0-V)=(23.23-1.90)=21.33 元/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为(P0-V)=
(23.84-1.90)=21.94元/股。
此外,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不涉及影响公司股本总额的事项,故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回购注销数量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中各期的拟回购
注销数量保持一致,拟回购注销总数量仍为396256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