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证券简称:公牛集团公告编号:2025-08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540415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5.92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阮立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53641432 99.9742 370645 0.0238 29480 0.0020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1553662904 99.9756 356973 0.0229 21680 0.0015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53691520 99.9774 332436 0.0213 17601 0.0013
4.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36404256 98.8650 17599401 1.1324 37900 0.0026
4.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536402756 98.8649 17599501 1.1324 39300 0.0027
4.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36423127 98.8662 17587930 1.1317 30500 0.0021
4.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36405558 98.8651 17605399 1.1328 30600 0.0021
4.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36414069 98.8657 17596888 1.1323 30600 0.002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
1住所、修改经营范5303121099.25113706450.6936294800.0553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投资规模、
2结项并将节余募5305268299.29133569730.6680216800.0407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
3份用途并注销的5308129899.34483324360.6221176010.0331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和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建雄、李亚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