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11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洪凌、董事陈洪泉与激励对象陈旭琳、陈艳、刘仕模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董事陈洪泉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洪泉、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