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3692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28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2.89元/股调整为52.3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70300份;以17.41元/股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和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9、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5、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6、2024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7、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8、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9、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根据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2090646股为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08166229.46元(含税)。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2.89-0.51=52.38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此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
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89元/股调整为52.38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