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13692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上海保隆工贸有限
5000.00万元159665.00万元是否
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
1750.00万元23000.00万元是否
部件有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
1000.00万元8930.00万元是否
有限公司
保隆霍富(上海)电
3009.00万元84924.93万元否否
子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86928.93(含本次担保金额)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21.03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5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工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拓扑思”)以及控股子
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感电子”)、保隆霍富(上海)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富中国”)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签署了保证协议,就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安徽拓扑思以及控股子公司龙感电子、保富中国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
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见下表:
担保金额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名称协议签署日期(人民币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公司保隆工贸2025年12月23日5000.00
司上海分行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
2公司安徽拓扑思2025年12月9日1750.00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3公司龙感电子2025年12月12日1000.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4公司保富中国2025年12月15日2400.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5公司保富中国2025年12月17日609.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龙感电子、保富中国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为保隆工贸、安徽拓扑思、龙感电子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前已担保余额被担保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可用担保额度
审议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
保隆工贸170565.005000.00159665.005900.00
安徽拓扑思41075.071750.0023000.0016325.07
龙感电子12000.001000.008930.002070.00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富中国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本次将为全资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保隆”)提供的担保额度中3009.00万元调剂给保富中国,调剂后,公司为保富中国提供的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前本次调剂后担担保余额被担保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可用担保额度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保预计额度(不含本次担保)
宁国保隆55000.0051991.00035850.0016141.00
保富中国84924.9387933.933009.0084924.930
注:宁国保隆、保富中国的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持股情况
法人 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1011777710719XW
法人 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41881MA2N70LP8Q
法人 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 55.74% 91310115323147285Q
法人 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 55% 91310000MA1J37FN5Q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被担保人名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保隆工贸454818.78414188.7740630.01364943.511967.80400418.73359751.2040667.53439535.441534.45
安徽拓扑思126913.6094509.8032403.8064585.092179.25103955.7869590.2834365.5075687.574213.24
龙感电子47603.6040432.487171.1227276.022558.6040509.9435897.424612.5230750.761987.75
保富中国218274.36166044.3152230.0595177.684844.57144234.9296849.4447385.48122244.023606.78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编号为
SH4620120250014的《银行承兑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伍仟万元整,期限自2025年12月23日始至2026年6月23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伍仟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
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
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二)《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乙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确保甲方在2025年12月9日与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编
号为6029671220250119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一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
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期限
2025年12月9日至2028年12月9日。
第三条保证方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及债务履行期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债务履行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款凭
证上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
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保证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及债务履行期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债务履行期限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款凭证上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
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保证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条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第三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第四条被担保主债权
依据主合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佰零玖万元整的融资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本合同第二条保证范围所约定的债权。
第五条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保隆工贸、安徽拓扑思、龙感电子、保富中国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保隆工贸、安徽拓扑思、龙感电子、保富中国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龙感电子、保富中国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担保有助于其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86928.9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1.0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6928.9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1.03%,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