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达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止本函出具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安
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
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
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经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电话了解,截止2023年6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特此函复。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028年6月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