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9证券简称:九华旅游公告编号:临2023-032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
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持有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股份36109376股,占公司总股本32.63%。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九华旅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文旅集团计划自2023年7月10日后的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将其持有的九华旅游股份进行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88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9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8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文旅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九华旅游股份共计188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为文旅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文旅集团《关于文旅集团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文旅集团 5%以上第一大股东 36109376 32.63% IPO 前取得:36109376 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当前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比例
(股)间(元/股)(股)
2023/7/27~32.36
文旅集团18815601.70%大宗交易60887281.603422781630.93%
2023/7/27-32.3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2(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为符合收购办法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需要而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文旅集团所持有的九华旅游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名称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住所安徽省池州市翠柏中路218号本信息权益变动时
2023/7/27-2023/7/27
间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类型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权益变
文旅集团大宗交易2023/7/27-2023/7/27人民币普通股18815601.70%动情况
/合计//18815601.70%
3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
持有股份3610937632.63%3422781630.93%文旅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10937632.63%3422781630.93%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为文旅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文旅集团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文旅集团所持有的九华旅游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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