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2证券简称:天有为公告编号:2026-01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1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18434732.53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年度公司已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
1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39%。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且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项目2025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0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1928712.3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518434732.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00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21928712.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400000000.0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43.39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2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故上表数据仅填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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