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股票简称:快克智能公告编号:2026-02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57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33.57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7月14日,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5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33.57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次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授予后剩授予价格授予人数授予数量授予日余数量(万登记完成日期(元/股)(人)(万股)
股)
2025年6月12日10.74258450.7830.002025年7月10日授予后剩
授予价格授予人数授予数量授予日余数量(万登记完成日期(元/股)(人)(万股)
股)
2026年4月24日10.742120.409.602026年5月14日
注:1、预留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0.40万股,预留部分剩余9.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授予,到期自动失效。
2、鉴于公司于2025年6月8日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2538651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32559元,转增7615953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数量由450.78万股变为586.01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数量由20.40万股变为26.52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本次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7月9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激励计划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件。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象未发生前述情形,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公司2023年年
对应考核考核目标度报告、2024年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目标值触发值报告、2025年年度报
(Am) (An) 告,营业收入分别为
以2023、2024年营792598367.22元、
首次授予部业收入平均值945089608.47元、
分第一个解2025年为基数,考核对应20%10%1080500862.14
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实际营业元,2025年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较2023年、2024年营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业收入平均值的增
对应考核年度实 A≥Am X=100%
长率为24.36%,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公际营业收入增长 An≤A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