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嘉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6号)核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30 万股,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0519.9988万股,其中限售股22889.9988万股,流通股763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分别为宗琰、秦卫忠、南京环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元奕和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2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3%,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18000000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05199988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1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及其控制的股东南京环智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昌晟兴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
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4、若本人/本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8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2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比例(股)数量(股)
(%)
1宗琰9032945029.60903294500
2秦卫忠9030945029.59903094500
南京环智投资
3管理合伙企业193611006.34193611000(有限合伙)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
490000002.9590000000
业(有限合伙)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
590000002.9590000000
业(有限合伙)
合计21800000071.432180000000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21800000036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8000000-21800000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7199988218000000305199988股份合计3051999880305199988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3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良润朱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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