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小方制药:小方制药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07证券简称:小方制药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8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1.91元/股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或“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9日,同意以11.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5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

6月20日。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6年6月25日对外披露了《小方制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2、授予数量:128万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4、授予人数:158人

5、授予价格:11.91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0%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0%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应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占授予限制性占授予时公司序号姓名职务股票数量股票总量的比股本总额的比(万股)例(%)例(%)

1蒋爱娥副厂长42.500.02

2曹颖副总经理31.880.02

3蒋丽丽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31.880.02

4许娟财务经理31.880.02

5蒋昶董事31.880.02

6尹毓峰董事21.250.01

7姚邹青董事长助理21.250.01

8张长伟厂长21.250.01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5010666.250.66(人)

预留部分3220.000.20

合计160100.001.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本次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向158名激励对象授予

12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1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数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281414.40459.68636.48247.5270.72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若本激励计划终止,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29日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11.91元/股向15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随着首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