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11 00:00 查看全文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船长)等。

第三条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1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

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除独立董事外):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按

月平均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按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工作津贴。

第四章薪酬支付

第八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按月发放。年度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公司发放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者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第十条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工作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董事会决定减少

或者不予发放工作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薪酬调整

2第十二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参考行业公司薪酬情况,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

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

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审批,可以临时性的

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3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